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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中国公民前往港澳须知
2025-06-10 10:59

境外中国公民前往港澳须知

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赴港访问,需申请进入许可。使领馆可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签发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进入许可。对持有缅甸居留许可,并在缅居留不少于1年者,可申请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30天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进入许可,详细情况和要求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进入许可。

三、进入许可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采用何种方式,由申请人自定。

四、驻外使领馆办理进入许可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可自行下载(immd.gov.hk/pdforms/ID1003A.pdf)或由使领馆提供;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缅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要求。

6、因公常驻国外人员自境外赴港,须提供原批准出国的审批部门出具的批准赴港通知。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如需由境外直接赴港,应在出国前办好审批手续。

(三)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1、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

普通件:4个工作日,10美元/人

加急件:2-3个工作日,每件加收25美元/人加急费。    

(四)支付方式

请申请人或代办人员携取件单,在取件单写明的取件日期下午1点至3点到馆缴费,2点至3点到馆取件。

中国公民前往澳门

持中国护照人员如持有第三国有效居留证或第三国有效签证,可免办入境许可在澳门停留7天。上述人员如欲延长在澳门停留期,可在其澳门逗留许可到期前5日向澳门治安警察局申请延期最多可延期90天。

注:驻外使领馆不负责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该证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公安部及其授权机关在国内签发给在中国内地的居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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