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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办理须知
2025-06-23 18:50


2025年6月30日开始启用)

一、办证流程

1、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

2、无需预约,申请人可于工作日上午8:30-11:00持护照、申请订单通过审核凭证(纸质或电子截图)及其他申请材料,前往中国驻缅甸使馆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根据中国政府公告,2025年12月31日前(含),对所有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短期签证(停留180日以内)申请人免采指纹。

二、材料要求

1、护照: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空白签证页不少于3页的护照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适用于缅甸公民)。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

4、原中国护照(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或曾获发的中国签证:

1)如系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交原中国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曾获发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交原外国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3)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或曾获发的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交官方出具的更名文件。

5、各类签证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签证

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L

旅游

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如系首次前往中国者,须提供财产证明(二选一):

①银行存款:须提供银行证明信、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款不少于200万缅币,存期不低于3个月);

②收入证明:由所在公司或机构出具,应包括职位、收入、公司印章及负责人签字;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附含股东名单等一整套资料)。

M

商业贸易

1.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2.工作证明:如系自主经营,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附含股东名单等一整套资料);如系聘用关系,请在上述材料之外提供所在公司或机构出具的、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在职证明(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从事工作及职务)。

申请多次签证条件:已 3 次(含)以上持用 M 签证赴华且无不良记录,申请时须提供曾用签证复印件。

F

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

1.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工作证明:由所在公司或机构出具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在职证明(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从事工作及职务)。

Z

工作

1、如赴华工作,须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等;

2、如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须提交: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文书原件;《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原件。

X1

长期学习(超过180日)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确认表》(JW201或JW202表)复印件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进入中小学学习的外籍学生提交《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外国来华学习人员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X2

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办学许可复印件。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如系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提供中国身份证件及在内地居住证明(6个月以上);如系外国公民,提供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申请多次Q2签证条件:所持护照出生地为中国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及子女,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子女。

Q2

赴中国短期探亲(不超过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S1

赴中国长期探亲(超过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如系赴华探亲,须提供: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如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S2

入境短期探亲的(不超过180日)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R

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

赴中国永久居留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G

经中国过境人员

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

赴中国登船的船员

1、SD、CDC、SID 原件及复印件;

2、拟登船只所属船舶公司担保函;

3、船员所在公司介绍信。

J1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的签证通知函

J2

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

  6、因紧急人道事由(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等)申请签证,须提交填写《紧急申请签证情况说明》(请见常用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关于填表。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护照签发国等信息填写有误,或使用非本人照片、涉嫌有意隐瞒或不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关键信息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或退回,申请人需重新在线提交新的申请表。

    2、关于邀请函。如无特别说明,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在华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国籍、签字等。

3、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请提供父母同意书原件(英文、父母签字)、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件或户口纸)。

4、必要时,签证官员可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以及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5、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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